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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业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绿色产业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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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定义和分类:明确了再生资源的定义和种类,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等。
法律客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如下:一条、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21修正)
本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部分文字和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再生资源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监督会员的经营活动,配合商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经营规范,并依法开展咨询服务、业务培训、行业信息发布等工作。
需要手续如下: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机关。
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1、一条 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删除第五条第三款。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6年10月31日杭州市人民政大大令第231号公布)删除第七条。删除第十条第二款。
3、对于大件垃圾的投放要求,新《条例》也进行了调整,原来要求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是个体回收人员上门收集,现在改为实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具体收集运输时间和地点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告。
4、”将第十一条一款中的“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修改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建设、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第三款中的“城乡规划”修改为“规划和自然资源”。
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1、再生资源的主要品种包括:废旧金属、废旧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及其他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品等。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3、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4、一条、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五)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六)其他依法应当做好的工作。
6、资源回收公司手续办理流程如下:去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当地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验资;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证等。
淮南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一章 总 则一条 为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规范再生资源经营者行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条、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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